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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產品

一. 保固期限說明:
a)本公司產品(音響、電視、冷氣、冰箱、洗衣機、微波爐、吸塵器、行動電話等)自購買日起憑本保證書提供一年免費保固服務。
*關於行動電話保固服務請洽0800-329-999
b)PDP 產品憑本保證書可享2年免費保固服務(面板一年)。
c)冷氣及冰箱之壓縮機享有3年免費服務 (對開冰箱之壓縮機憑本保證書享有7年之保固服務、滾筒洗衣機之變頻直驅馬達享有5年之保固服務)。
二. 本保證書各欄位之資料須確實填寫並加蓋經銷商之印章使有效力,購買日集機好經塗改或模糊不清或資料貼寫不實則本保證書視同無效。
三. 本公司提供大型之家電(冷氣、冰箱、電視機、洗衣機、微波爐等商品)到府服務,其餘商品請就近將機器送至本公司授權之服務站。
四. 在下列狀況下,將無法提供免費服務:
a)產品已超過本公司所提供之保固期限。
b)因天災、蟲(鼠)害、雷擊等因素所造成之損壞或故障。
c)不當使用、未依機器規格使用及自行改裝或拆修。
d)安裝後移動或運送所發生之人為故障。
e)清潔鏡面時請用軟質擦拭布及勿將清潔液直接噴於鏡面,清潔液應先依1:10的比例與清水稀釋之,若未依此規定而損壞。
f)因機器本體外之其它產品(設備)所引起之故障。
五. 以上所列述,如有變更或補充之說明將依最新公告之規範為準,詳細變更之內容將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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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器/印表機產品

一.保固期限說明:
a)顯示器提供三年完全保固,液晶顯示器壞點之保固詳如【第三項:液晶顯示器壞點之保固】的服務保證,本公司提供之新品不良換貨期限為自購買日(以出貨單,發票或保證書的銷售日期為準)起七日內。
b)雷射印表機,雷射印表機、彩色雷射印表機、多功能數位雷射事務機、傳真機、相片印表機等憑本保證書自購買日起免費服務12個月(若紙張列印量超過該產品說明書記載之工作負荷規格則視同過保固期)。
c)本保證書各欄需詳填及加蓋經銷商店章始有效力,購買日期塗改或模糊不清與現物不符則無效。
d)產品在有效保證期內,本公司全省服務站提供免費維修(限本島地區)。
e)保證書請妥為保存,遺失概不補發,有維修需求時,需附帶本保證書(無保證書服務需收費)。
二.在下列狀況下,將無法提供免費服務:
a)產品已超過本公司所提供之保固期限。
b)因天災、蟲(鼠)害、雷擊等因素所造成之損壞或故障。
c)不當使用、未依機器規格使用及自行改裝或拆修。
d)安裝後移動或運送所發生之人為故障。
e)清潔鏡面時請用軟質擦拭布及勿將清潔液直接噴於鏡面,清潔液應先依1:10的比例與清水稀釋之,若未依此規定而損壞。
f)因機器本體外之其它產品(設備)所引起之故障。
三.液晶顯示器壞點在下述範圍內均屬於正常商品:
a)15”:亮點≤2點, 暗點≤5點 亮點+暗點≤5點
b)17”:亮點≤3點, 暗點≤5點 亮點+暗點≤5點
c)19”:亮點≤3點, 暗點≤7點 亮點+暗點≤7點
d)20”~24”:亮點≤4點, 暗點≤7點 亮點+暗點≤10點
e)亮點與亮點之間距離 ≥15mm
f)暗點與暗點之間距離 ≥5mm
四.以上所列述,如有變更或補充之說明將依最新公告之規範為準,詳細變更之內容將公佈於本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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